開宮辦事該不該收費或收紅包?

有同學對我提問說:「為信眾問事、辦事,到底該不該收費或收紅包呢?」

我回問他:「你認為呢?」

他說自己本意就是要幫助別人,所以打從心理不想跟信眾收取任何費用,但以前接觸的師父及同在宮壇的姐妹們都說「不可以」。因為若幫信眾問事或辦事,而不向他們收費,則會「擔信眾的因果」,自己會被信眾的因果拖累,變衰的。要不然,至少也要跟信眾收一個「紅包」,才能擋掉煞氣,讓自己平安無事。

聽完他的敘說,我輕輕搖頭並告訴他,這就是愚癡與貪的表現,是在造下地獄的業,因為收了信眾的紅包,才真的須要幫信眾擔因果的,連如此簡單的因果道理,都不懂真是可怕。聽完他大吃一驚,問說為什麼?

我就問他:「幫信眾辦事,為何會擔信眾的因果呢?」

他說:「原本屬於信眾的因果,因為辦事者的『強出頭』,而讓辦事者『公親變事主』,所以會擔信眾的因果。」

我回答他:「宮壇何其多,信眾會登門找你求救,自是與你有因緣,就絕對不會違逆因果法則。再者,最簡單的因果道理,是「冤有頭,債有主」,更何況一個懂得辦事的人,一定會使用『化解』的手段,來處理所需要辦的事件,如此就沒有理由會被說成是你『強出頭』,更不可能會『公親變事主』,其結果應該是雙方都會感激你才對啊。」

此時,我就更進一步的對他說:「若要說收『紅包』,是為了擋煞氣,那就自己隨身攜帶個紅包,不就一切OK了嗎?為何要由信眾拿『紅包』給你呢?理由為何?」啞口無言。

我接著說:「若是小小的一個紅包,就是為了幫辦事者擋煞氣,那辦事者的能力不該被人質疑嗎?自己都還需要用這麼小的一個紅包才能自保,那辦事者的辦事能力不是太低了嗎?真是暴露辦事者的自不量力與強出頭的窘境。再者,若是利用辦事的機會,如此強收信眾的紅包,不就成了名符其實看錢辦事的神棍嗎?總之,若真收了信眾的錢或紅包,才真的是自造罪業,不幫信眾擔待因果,那天理何在。」

最後,我對他說:「要不要收費或收紅包,是由開宮辦事的當事者『自己決定』,而非是聽別人怎麼說,或是要學別人怎麼做。」

我想每一個初發心要修行濟世的人,沒有一個不是有使命感、有正義感的,但大都因為接收到如上述例子,不明因果道理的錯誤知見,而讓自己失去判斷的智慧,而做出種種的惡事,自己卻不自知,還以為自己做了很大的功德。俗言道:『地獄門前,僧道多』,就是如此造成的。這種不懂因果道理的人,每個都信誓旦旦的發誓要濟世救人,但卻在這種邪知邪見的薰染下,很無知的把自己直接送進三惡道裏去,真是自找死路。」

至於如何才是正確的做法,略述下列原則,供有需求的人參考。首先,當以自己的時間付出與實際的經濟能力,來做考慮衡量的標準。

1.若自己發大心,要當全職的神職人士,而經濟能力又許可時,當然以不收取任何費用為最佳,功德最大。

2.若自己非是全職的神職人士,就用自己的收入過生活,切勿因這小小的紅包,而讓自己招來不必要的是非為佳,功德亦是很大。

3.若自己是全職的神職人士,但並無其他的經濟來源時,就以自己的「基本生活費用」作為收費標準,若有多餘的金錢時,一定要把這結餘的金錢,使用在大眾與宮壇的事情上,千萬不可因此就擴大自己的生活欲望,貪得無厭,切記僅守「取之十方大眾,用之十方大眾」的原則,如此才不會造惡業,惹禍上身,否則非但得不到功德,還要下地獄,或等下輩子再來償還信眾們的債,真是划不來。

結語時,我要他記住一句話:「所謂『施主一粒米,大如須彌山,今生不了道,披毛戴角還』,收受信眾的紅包就像種下【一粒米】這樣的因,若是沒幫信眾辦好,信眾所請求的事,那你來生就一定要投生到,給你紅包的信眾身邊去【作牛作馬】來償還那樣的果。佛法所說的因果,是真實存在的,業報是如此巨大可怕的,在你收受紅包或費用時,能不深戒之、深懼之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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